標題
條款與條件 – xStocks
2025-07-04 13:55:55

免責聲明:
正式法律文件為本條英文版。 本文僅為方便您使用而翻譯。 雖然已盡努力提供正確的翻譯,但此類翻譯可能無法準確代表原始英文版本中包含的資訊。 翻譯中產生的任何差異均不具約束力,且對合規或執法目的不具法律效力。 如果文章英文版本與文章翻譯為外語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不一致或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1. 簡介
1.1 這些 xStocks 條款和條件(“條款”)管轄Bybit Technology Limited(“Bybit”、“我們”、“我們”或“我們”)維護和執行的本平臺上涉及 xStocks 的交易活動,並應被視為使用者和公司之間服務條款(“服務條款”)的一部分。接受我們的服務條款,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承認我們產品相關條款。所有在此使用但未另行定義的大寫詞彙,其含義與服務協議相同。透過在我們的平台上參與交易活動,包括保證金和衍生性商品交易,以及通過開倉和平倉倉倉倉位,您(“您”、“使用者”或“客戶”)同意受本條款的約束。
1.2 除非另有定義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所有大寫詞彙應具有我們服務條款中賦予的含義。
2. 資格
2.1 只有已完成身份驗證級別 1(個人)或業務驗證(實體)的使用者才有資格買賣 xStocks 或參與相關活動。
2.2 機構使用者和造市者不得參與任何與 xStocks 相關的交易和/或活動。
2.3 您理解並同意,本平台提供的與 xStock 有關的資訊和服務,不會提供給任何司法管轄區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也不得供其使用或用於其利益,因為該司法管轄區的提供或使用會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者我們未獲授權提供本平台或資訊與服務。我們也不在少數排除的司法管轄區內向使用者提供服務或產品,包括:
a. 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日本,以及歐洲經濟區 (EEA) 內的國家: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排除司法管轄區”)。
2.4 如果您成為任何排除司法管轄區的居民,或知悉任何排除司法管轄區的任何使用者,您應立即通知我們。您理解並承認,如果確定您提供不實的居住地點或居住地陳述,公司保留根據此限制或相關司法管轄區法律採取任何適當行動的權利,包括立即終止任何帳戶並清算任何未平倉頭寸。
2.5 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使用者必須確保參與不會違反適用於他們的任何當地法律或法規。
3. x襪子
3.1 x股票是權杖化工具(每個“權杖”),旨在反映對某些公開交易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經濟風險。他們本身並非標的公司的股票或證券,也不賦予標的股票的所有權、投票權或股東身分。Bybit 對任何 xStock 權杖的法律狀態、監管處理或可執行性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他們並未授予您任何法律權利或利益。您不應將任何 xStock 解釋為代表標的股票的法律或受益利益。
3.2 權杖由第三方監管的金融實體擔保資產 (JE) Limited(發行人)發行,並追蹤相應傳統證券的市場價值。使用者可透過特定配對在本平台上進行交易,此等配對可能由我們自行決定不時變更。
3.3 位元組不是 xStocks 的發行人、託管人、造市商或賣方。Bybit 僅提供交易介面,以進入 xStocks 可能由第三方上市或交易的市場。所有 xStock 權杖僅由發行人發行和兌換,且此類發行的機制不在我們控制範圍內。我們不保證任何 xStock 的交付、贖回、抵押、流動性、公平市場定價或可執行性。這些因素受限於外部市場條件、第三方服務可用性和效能,以及其他我們無法控制的外部因素。
3.4 您應注意,持有權杖並不表示您有權獲得可能與標的公開交易股權相關的任何股息、分配、利息、投票權、股東特權或權利發行(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分割、分拆或認購權)。權杖為合成性質,不具有一般授予直接股東的經濟權利。
3.5 Bybit 不會處理、交付或協助存取任何此類公司行為、股息支付或權限。不聲明或保證任何附加於標的股票的股息或權利將轉交給權杖持有者,且使用者不應就任何該等權利向 Bybit 追索任何追索權。如果您認為您對任何權利可能有任何索賠,您應直接向發行人尋求澄清,並建議您自行對管理發行的發行人之條款與條件進行獨立盡職調查。
3.6 每個 xStock 權杖可以代表對基礎公開交易股票的存託憑證。權杖並未授予所參考股票的所有權、股東權利或所有權。它反映了針對第三方發行人或託管人的索賠或合約權利(如有),其條款受 Bybit 平台之外的單獨安排管轄。我們強烈建議參與者審查動態密碼卡發行人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保管安排、擔保機制和贖回條款。
3.7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公開文件,xStocks 旨在以 1:1 的基準,由基礎公開上市股票完全抵押。在此模型中,對於發行的每份 xStock 權杖,由受監管的保管人代表發行人持有相關股票的相應份額。發行人收購相關公司的對應股權股份,然後由受監管的獨立託管人以發行人或其指定受託人的名義或為其利益持有,以支援 xStocks 的發行。基於託管股份,發行人挖掘了相當數量的 xStock 權杖,旨在反映與參考股票之間的 1:1 經濟比率。這些權杖是透過我們平台等許可管道分發或提供交易。Bybit 不參與、驗證或監控此類抵押品的保管、所有權或狀態,也不對其存在、充分性或隔離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此資訊僅供參考,不得反映任何特定 xStock 的實際機制或風險狀況。使用者不應依賴此處提供的任何摘要作為投資決策的基礎,我們強烈建議使用者審查發行方的文件並進行自己的盡職調查。
3.8 標的股票的價格是透過分散或第三方獸脈取得,這些獸脈彙整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市場資料。這些價格摘要可能會受到延遲、差異或操作錯誤的影響。位元組無法控制或驗證此類價格資料的準確性或及時性。因此,不應以標的資產的價格代表權杖的價格。因此,您應預期標的資產與權杖之間的價格變化。
3.9 顯示的權杖價格是在內部交易環境中決定的,可能無法反映全球或通用市場價值。雖然標的資產的個別主要市場可能並未開放給參與者,但權杖可全天候交易,但在標的資產的主要市場關閉時,權杖的價格可能有所不同,並非標的股票的相對或代表。此外,xStock 的價格變動可能受以下因素影響:重新計算模型、發行人或造市商的庫存調整,以及標的資產在權杖定價中未透明或立即反映的公司行為(例如股票分割或股息再投資)。例如,發行人可以購買額外權杖,購買標的股票發行的任何股息,導致價格偏差。因此,使用者不應依賴 xStock 價格作為相關證券價值的準確或可靠代理,反之亦然。
3.10 x股票價格也可能受到發行人為企業行動而進行的調整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結構重組或對每個權杖的淨資產價值(“NAV”)進行修改。就本文件而言,NAV 指由發行人或代表發行人託管的標的股票資產總值,除以流通中的權杖總數量。發行人得不定時對收購其他標的股份採取公司行動(例如股息或認購權)。這可能導致支持單一動態密碼卡的相關股份數量增加,有效增加每個動態密碼卡的資產淨值。相反地,發行人可能以導致資產淨值減少的方式重新平衡或合併持股。這些資產淨值波動可能導致 xStocks 的市場價值與參考股票的公開報價市場價格顯著分歧。此類機制並非總是透明的,使用者可能不會事先收到 NAV 調整通知。因此,使用者不應依賴權杖價格作為對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對一反映,我們強烈鼓勵使用者自行研究 NAV 和重新歸類會如何隨時間影響權杖估值。
4. x股票交易條款
4.1 xStocks 可在冒險區下交易,交易費為 0.2%(除非另有說明),每位使用者最高限倉金額為三十萬 (300,000) 美元。此類條款和限制可由我們自行決定不時修訂。
4.2 xStocks 的存款和提款將透過 Solana (SOL) 網路提供。
4.3 x股票受重組機制約束,以反映股息或股票分割等公司行為。
5. 風險揭露與限制
5.1 您承認並同意 xStocks 不代表與相關資產有關的股息、分配或權利的法律索賠。使用者無權就股息、股東權利或股權連結權利向我們提出任何索賠。任何此類權利或利益(如有)必須直接與發行人追索,且 Bybit 明確聲明不承擔這方面的所有責任或義務。
5.2 xStocks 是傳統金融工具的代碼化表示,根據使用者所在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和監管架構,可分類為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加密資產。Bybit 對任何特定司法管轄區的 xStocks 法律分類或監管處理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
5.3 Bybit 不提供與 xStocks 或其相關資產相關的投資、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權杖機制或擔保模型的任何摘要僅供參考,且基於公開可用或發行人提供的資料,這些資料可能不準確或不完整。在從事任何 xStocks 相關活動之前,您必須自行進行盡職調查並尋求專業建議,並且應對您的決策承擔全部責任。
5.4 根據當地法律法規, xStocks 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您全權負責確保您使用 xStocks 時遵守其司法管轄區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要求。Bybit 保留自行決定限制或禁止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存取 xStocks 的權利。
5.5 我們不直接持有相關資產,也不對相關發行人或託管人的償付能力、可靠性或監管地位作出任何陳述。Bybit 對發行人、託管人或第三方 Oracle 供應商的故障或管理不當導致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5.6 雖然我們仰賴第三方價格標準和智慧合約來促進重新平衡和價格來源,但我們對於此類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證,對於因 Oracle 來源延遲、不準確或故障而造成的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5.7 xStocks 採用借款模型來反映股息或股票分割等公司行為。此類機制可能導致權杖估值與參考股票的現貨市場價格有重大差異。此類“重新清算”的技術模型沒有標準化或完全披露,並且可能導致定價結果不透明或與標的股票不一致。使用者必須瞭解,持有 xStocks 不會複製持有實際股份的經濟或法律利益。對於反映此類事件的任何損失、延遲或不準確,Bybit 概不負責,並且保留在發生與重新計費相關的技術或操作問題時暫停交易或結算的權利。
5.8 對於因影響 xStocks 任何第三方託管人、造市商或發行人的故障、無力償債、疏忽或監管執法而導致的損失,Bybit 不控制 xStocks 的基礎資產的託管,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5.9 Bybit 不保證 xStocks 市場的流動性,亦無義務擔任造市商。在沒有足夠市場深度的情況下,交易可能會暫停或延遲。
5.10 與任何交易工具一樣,xStocks 的價格可能因為流動性、延遲或訂單帳面深度而偏離標的股票的市場價格。因該偏差導致的執行滑差,Bitbit 概不負責。
5.11 xStocks 可能仰賴持有或管理標的資產(如有)的第三方託管人、經紀商和造市商的正常運作。此等當事人有違約、未能交付或以其他方式未能履行其義務之風險,包括未能交付或兌換時達成和解。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會失去 xStocks 的部分或全部價值,且您將無法對 Bybit 提出追索權。您應將 xStocks 視為高風險工具,並不保證其與標的股票的經濟相等性。
5.12 如果發生監管干預、執法行動或 xStocks 法律分類的變更,我們可能會暫停交易、取消 xStocks 清單或限制受影響使用者的存取,恕不另行通知。對於任何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中斷,Bitbit 概不負責。
5.13 對於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導致的任何延遲或性能失敗,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監管限制、第三方服務中斷(例如託管人、Oracle 供應商等)或網路中斷,Bybit 概不負責。
5.14 xStocks 可透過多個區塊鏈提供。對於因跨鏈轉移、合約互動或權杖標準之間不相容而導致的任何和解延遲、損失或損害,Bitbit 概不負責。
6. 借方權利
6.1 我們保留在使用者懷疑或實際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任何交易限制或條款時,即使沒有確定證據,仍採取臨時措施的權利。此類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a. 凍結使用者帳戶中的部分或全部資金和數位資產;
b. 對涉及此類資金或資產的交易的存取或執行施加臨時限制;
c. 在合理必要時延長此類凍結的期限,以便進一步進行內部調查、第三方鑑識分析或主管機關的要求;
d. 將此事轉交給相關的財務監管、執法或監管機構,並分享所有相關的交易記錄。
6.2 使用者承認並同意,此類行動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並且對於此類臨時措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Bybit 概不負責,前提是他們是出於善意而採取來保護市場完整性、保護使用者或遵守適用的法律或法規義務。
6.3 若最終裁定確認無不當行為,Bybit 應盡快解除任何此類凍結。但是,如果懷疑得到證實或該事件被轉介給主管機關,則凍結可能仍然有效,直到該主管機關發出具約束力的決議。
7. 借方之裁量與責任
7.1 我們保留決定和修改本產品任何特性和/或要求、監控使用者活動,以及執行控制或清算的權利。執行任何本條款不應被解釋為違反對使用者的任何合約義務。
7.2 對於因任何條款執行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成本或損害,包括滑倒、錯失機會,或因強迫減倉和/或清算而實現/未實現的利潤或損失,Bybit 概不負責。
8. 修訂
8.1 我們保留隨時修改、更新或變更這些條款的權利。繼續使用平台,並在任何此類修訂後參與交易活動,即構成接受新條款。
8.2 我們可能隨時進行此類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本條款的任何變更可能會張貼在我們的網站上,或透過本網站或電子郵件發送推播通知至您帳戶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因此,您應定期查看我們的網站,允許網站接收此類推播通知,並在帳戶中保持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其他聯絡資訊為最新狀態。如果您在此類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網站和平台,即表示您接受任何變更。
9. 準據法與管轄權
9.1 本條款應受新加坡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因本條款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均應受新加坡法院的專屬管轄權管轄。
9.2 若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爭議或索賠,包括有關其存在、違反、有效性或終止的任何問題(“爭議”),雙方應首先嘗試透過善意協商以友好方式解決爭議。若爭議無法於任一方當事人通知他方當事人爭議存在之日期後三十 (30) 天內解決,雙方當事人同意嘗試依據其適用之調解規則,透過新加坡知名調解機構所管理之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9.3 如爭議在調解後仍未解決,雙方同意最終將由具約束力的仲裁解決。仲裁應根據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 (SIAC) 的規定進行,該規定被視為透過引用納入本條款。仲裁庭應包括根據適用規則委任的單一仲裁人。
9.4仲裁地點應為新加坡,仲裁語言應為英文,仲裁協議管轄法律應為新加坡法律。
9.5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並且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執行。除非仲裁員另行決定,否則各方應自行承擔費用。
9.6 您同意,任何仲裁應僅以您的個人身份進行,不得在任何聲稱的集體或代表訴訟中作為原告或集體成員進行。仲裁員不得合併索賠或主持任何形式的代表或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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